花娘记_高辣文_御宅屋 - 分卷阅读138章节
以没有人偷看的。男营里所有人,都只在摸摸的时候,想让她来互相帮助一下。
——现在想想,多纯良啊!
等跑到这边,就基本全是女人啦!
这帮人也不知的为什么不肯接受事实,都觉得她肯定是混入军中的雄娘子!总是想来验证一番!
素和五娘是不管的。她只管出征拿到军功,日常伙伴爱怎么磨豆腐就怎么磨,只要不弄伤了,妨碍上马打仗,她都不管。
小乙还是睡在帐篷边边上的位置。
她现在每晚都抱着个战场上捡到的木棍。木棍是个被打折了的枪杆子,长、韧、沉,一捅就能让人栽一个跟头。
她就每天抱着这个残缺的枪杆子睡,听见一个摸来的声音,眼睛都不睁,先一棍子撂倒,然后一路打出去!
她已经成了熟练工种,能在迷糊间打哭一个,再打跑一个,然后还晃悠回自己的被窝里,继续抱着木杆子,迅速入睡。再来一个,她还能闭着眼打跑!
春天很快过去,夏天来了。
小乙就这么在新营里呆了三个月了。
这三个月里,她们几乎每隔一日,就出征一次。有时还会进行小半个月的伏击的围剿。不出征的时候,就疯狂的练兵——练刀,练马,练剑,练枪,练阵。
伙长已经升走了,几个伙伴也陆续升调,她也积累了军功,成了伙长。
可成了伙长,并没有能让夜袭变少,反而还要照顾起一个伙的人!
——原来胡多多和素和五娘每天都那么辛苦!
伙里的马匹是要自备的。中军要求高,需要每人有替马两匹以上。小乙只有一匹马,剩下两匹是蹭素和五娘的。后来素和五娘升走了,小乙又继续蹭新伙长的。可等她自己做了伙长,就不好蹭伙伴的了哇!
于是,抠门小乙就和同样做了伙长的穷鬼尖刀,决定去套马!她们带了两个伙的人,一起去套野马群回来,好补充替马。
尖刀负责出主意,找出头马。小乙负责出力气,坐在头马身上,任它怎么甩、怎么颠都不撒手。万一被颠掉下来,小乙就继续跑过去,窜上马背继续!小乙发扬死缠烂打、不怕苦不怕累的睛神,在被甩下去三次、被踢了两脚之后,终于抱得头马归。
等驯服了最难缠的头马,伙伴们也都分别套住了马群里其他的马。
马都卖给了路过的一个商队老板。
不过,小乙到底没舍得把那匹头马也卖掉。那匹头马肩宽臀肥,趁着她跟商队老板讨价还价顾不上它,极聪明地咬掉了小乙腰间挂的袋子,从她粮袋子里头翻出了豆饼吃了。小乙被吃了口粮,也不气。她怪喜欢这匹马的,就把它算作了自己的战马,拉回了马厩。
那商队老板是个有点矮,胖乎乎的男人。
小乙觉得,商队老板有点像小可爱柯平。他做生意特别有一套!那商人说服了小乙把马半卖半换,然后从榆林郡,给她换回了军户训练好的战马!很讲信用哎!
小乙和尖刀两伙人,总算是凑齐了替马。还赚了一笔小钱钱。
小乙:<( ̄︶ ̄)> 我简直超棒棒!
小乙在商队送回战马时,犹豫了一下,还是托商队给督公带去了个平安信,寄到了督公告诉过她的那座私宅里。没署名,就是写了句“平安,遥祝安好”几个字。
她其实逃出来一年了,没有想着再回大兴城,也就没想联系督公。可看见那个看着很像小柯平的商人,就觉得还是应该问候一下才好。
——如果督公早就忘了那个小花娘,那也没什么错。如果他还在担心,那也报了平安。
夏天很快过去。小乙又升了队长,管十个伙了。她还专门跑去找了早就成了校尉、管着她这对人的素和五娘,学了点布阵。
小乙自己跑到军营才知道,原来当兵这么不容易!
普通小兵要自备衣物、马匹、战甲、武器、还有来参军路上的粮食。穷鬼小乙刚开始当兵,连长枪、战甲头盔都是一点点捡回来的。
等当了伙长,要替全伙人做饭,不点兵时需要安排训练,点兵时需要传达上层将领的指示,要替没有替马、死了战马的伙伴找到合适的战马,要是伙伴生病,还要负责照顾。抠门小乙总趁休沐,满世界挖草药,做成药膏,打野物取肉(吃)取皮(穿)取筋(做弓弦),还去套了几回马。
她在军营忙活得很,越当兵,越觉得三郎简直太厉害了。
所以她也犹犹豫豫,托着去大兴城的商队,往国公府送了个平安信。
她不知道三郎是不是真的像督公猜想的那样,有了身孕。虽然三郎大概只是把她当成是个挡剑牌子,可在国公府里那十天,让她到底还是有点记挂三郎。
她心里的大英雄,不该有那么寂寞的身影,那么寂寥的眼睛。
小乙送去的信上,抄了首军营里常有人唱的漠北小调;“嘿!牵起马,拿上刀,突厥王帐走一遭!”
等到入冬,小乙就更忙了。
她也终于考过了漠北营的校考,管起了一个营,成了个校尉。
她终于能从大帐篷,睡进两人一间的高级帐篷里了!
不用再忍受磨牙与呼噜起飞,嗯嗯与啊啊同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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