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 - 分段阅读_第 1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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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这三个字,她都忍不住流口水了,真是羡慕这位被上天眷顾的幸运鹅。

    王翠芬在是笑着看了叶舒华一眼,有点卖关子的嫌疑,倒是周围的大妈们七嘴八舌的说:“还能有谁啊?咱们大队最让人羡慕的不就是小宋同志吗!”

    “何止肉罐头啊,小宋家里去年冬天还给他寄了一件崭新的军大衣——嚯,可把咱们这些后生馋死了,排着队找他借军大衣过瘾呢!”

    “也是小宋大方、看得起咱们乡下人,跟别的知青都不一样,不但军大衣舍得借出来,有时候还给孩子发糖,多大方的后生啊。”

    哪怕是对知青没好感的王翠芬,这时也跟着附和一句:“小宋确实跟其他知青不一样,回城的机会都说让就让,我们孩他爹私底下都为他可惜,说本来小宋最有希望回城,公社的领导都喜欢他。”

    大妈们你一句我一句的bào料,俨然把这位小宋同志塑造成了七十年代的活雷锋,但叶舒华听完只有一个评价——人傻钱多。

    她突然有了个大胆的想法……

    第6章

    叶舒华对传说中的这位小宋同志起了贼心,是在听到“肉罐头”三个字的时候。

    原因很简单,叶家在队长父亲的带领下勤劳致富,成为双岗大队人人称羡的“大户人家”,可这样的大户人家私底下还在为了几个鸡蛋上演宫心计,而这位知青同志不声不响的,竟然啃着家里寄来的肉罐头——这是什么神仙家庭啊,真恨不得分分钟嫁了嫁了。

    而且据她娘和大妈们的说法,小宋同志不但有各种肉罐头啊,手里还有票有钱,妥妥的高富帅啊,又是给熊孩子们吃糖,又是给别人借军大衣,活脱脱人傻钱多的冤大头,呸,是乐于助人的活雷锋。

    总结成一句话,这位同志简直是为叶舒华量身定做的粮票。

    最开始叶舒华没有想到要打知青的主意,是因为她还有节cāo,更愿意采纳王翠芬同志的意见,通过嫁个有钱人来实现衣食无忧奔小康的伟大梦想。

    这里说的有钱人当然不包括知青,不用王翠芬圈重点,叶舒华自己都知道,跟知青结婚恐怕不是享福而是遭罪,因为他们根本不稳定。

    现在已经是知青上山下乡运动的后期,两年前,中央对知青的政策已经不像过去那么严格,就有无数知青通过找关系、病退或调动等各种理由回城了。而这些回城的知青们,有些是在农村待了七八年之久的老知青,他们早就在日复一日的劳作中、看不到回家希望中彻底死心认命,有些知青和知青结合过日子,也有很多是跟当地人结婚,成为一个彻彻底底的农民。

    这些早已有了家庭和儿女的知青,因为政策的原因,特意办了离婚,孤身一人回城,叶舒华不知道他们私下是如何对家人承诺的,但是他们公社十几个生产大队,每个大队都陆陆续续有知青成功回城,没有一个回乡探望过这边的家人。

    早的据说有回去了四五年之久,别说回来探亲,就是这边按地址寄过去的信都石沉大海、杳无音讯,队里的三姑六婆都说这种一看就不可能回来了。

    叶舒华对这个时代的特色了解不多,家里也没长辈给她讲古。但鲁迅说过,我向来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来揣测中国人,叶舒华结合现在的情况推测一下,再过几年,国家恢复高考,知青大规模回城,还有几个能在乡下坐得住的?恐怕十个知青里有一个肯为了家庭留在农村的,都算是奇迹了。

    而那些回去了的知青,重新当上了城里人,可能念了大学,也可以自己找到正式的工作,他们完全可以重新找一个门当户对,或者是事业上能帮助自己的对象,人生重新翻篇,谁还会想老家的糟糠之妻/夫呢?

    反正换成叶舒华自己,如果不幸穿成已经嫁给当地人的知青,有朝一日通过自己的努力回了城,她是一定肯定不会再回这个鬼地方了,因为现在的农村和她上辈子去过的到处是别墅、随处可见豪车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本不是一回事,上辈子她还挺愿意和小伙伴跑乡下独家写生,住着别墅体验小清新式的农家生活,想想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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