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 - 分段阅读_第 44 章
小宋还夸小妹的字有风骨……”
叶军华还在欣赏这幅字,叶舒华已经美滋滋的问道:“宋大哥什么时候说的?”
她都还没怎么开撩,宋知青对她的评价如此之好,四舍五入就是喜欢上她了啊。
叶舒华自己都开始佩服自己了。没想到下一秒就乐极生悲,队长父亲神情严肃的对她说:“所以你不能浪费这份天赋,每天必须认真写满一页大字,现在就开始写,我在这儿检查,写得不认真不能吃晚饭。”
毫无准备的叶舒华目瞪口呆,每天都要写一页大字,写不完还不让吃饭?虐待儿童有木有!
叶军华早就知道父亲的用意,但是看到小妹懵bi的表情,还是忍不住扭头,捂着嘴偷偷笑了起来。
第19章
叶舒华被塑料兄妹情和塑料父女情坑得怀疑人生,直到睡觉前都还在心塞中,第二天却满血复活,又开始为生活的美好而感动了。
因为王翠芬不声不响托别人给他们带来了“惊喜”。
当时叶舒华刚吃完早饭,据说刚从镇上回来的邻居大叔,拎着两斤新鲜的五花肉站在她家门口喊:“小妹,你娘托我带的肉,都在这儿了,你拎回去吧。”
幸福来得太突然,虽然凭着本能第一时间冲过去接过肉,大脑却有点不知所措,站在院门口愣愣的问:“我娘真的托你带了肉?”
“不是你娘给的钱和票,我也买不起这么多肉啊。”邻居大叔被她的反应逗笑了,乐得打趣道,“军华难得回来,你们家今天要做好吃的喽。”
大叔还要上工,说了两句话便匆匆走了,留下叶舒华一个人在院子里看着这块五花肉,脑海里已经闪过五花肉的一百种做法,并且自动配上了《舌尖上的中国》的bgm——光是脑补都能让人口水横流了。
看在五花肉的份上,叶舒华决定原谅叶三哥给她带来的伤害了,毕竟邻居大叔说的没错,不过年不过节,她娘破天荒的买肉吃,多半是因为心爱的儿子回家了。
如果可以的话,叶舒华真希望叶三哥天天都回家。
不过这会儿叶军华正在地里干活,暂时感受不到小妹对他重燃的热情了。
是的,难得放假的工人同志并没有在家睡大觉,反而一大早就跟着大部队去下地干活了。
叶家倒不是缺这几毛工分,早在叶军华刚成为县纺织厂实习工的时候,叶队长就发话了,进了城也不能忘本,他永远是农民的儿子,所以回家还得去地里干活。
叶军华当时不太理解他爹的用意,照着做了几次后,才慢慢发现他放假回家,队员们对他一次比一次更亲热了。
连他娘偶尔也会感叹,以前提到他所在的纺织厂,队里还有些酸言酸语,到后来已经没人不夸他了。
如今,叶军华回家种地的习惯已经坚持了大半年,而他在大队的人气也直bi叶队长,具体表现在队里只要喜欢做媒的老阿姨,就没一个不想给他介绍对象的。
据说“媒婆界”视叶军华为头彩,谁能给他牵成线,必将成为附近十里八村最靠谱的媒人、他们这一片的无冕之王,所以媒婆界竞争也很激烈的。
叶军华只要放假回家,那一天叶家院子就不会消停,因此还有人打趣,说他们家的门槛早晚被这些媒人踏破。
今天也一样,明知道王翠芬他们都在地里干活,那些年纪大、已经不太下地挣工分的大妈们仍然轮流跑来串门,大概是觉得从未经人事的大姑娘这里更好打探消息,毕竟队员都知道叶小妹从小就是她三哥的跟屁虫,她肯定比旁人更清楚叶军华喜欢什么样的姑娘。
大妈们的想法其实没错,就是来得太不是时候,叶舒华一心惦记着被她锁在橱柜里的五花肉,压根没兴趣接她们的话题。一茬茬访客趁兴而来,败兴而归,最终一无所获。
等王翠芬提前收工回家的时,大妈们已经走得干干净净,院子里就她的傻闺女一个人在,王翠芬进门还有点奇怪的左顾右盼,“怎么今天没人来串门?”
叶舒华听到她的声音,便像是听到下课铃声的小学生一样,倏地从凳子上跳下来直奔王翠芬
添加书签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