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后咸鱼术士 - 一百零八 汉军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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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更,今天下午铺地面,马上还有,有错字什么的话下次再改,大家见谅。)

    说起来很长,那汉子抛下弓箭提刀冲上来这点时间不过一个呼吸,郑铭这样和平年代的现代人都傻住了,电光火石之间根本反应不过来。

    而鲁斯作战经验却很丰富,好整以暇的抬起复合弓不为所动。

    对方刚刚射箭,就算不抛弃弓箭,也很难在短时间再次搭箭瞄准,何况自己还有很多依仗。

    小山岗虽然不高,但是也有四五米的高度,虽然有着坡度并非垂直,经过正规军事训练的士兵,都能轻松攀登这样的障碍,在几秒钟之内爬上来,但就算是这段时间也足够鲁斯再次射出两箭了。

    “喝!纳命来……”

    那追兵距离山岗已是不过七八步,大吼一声,正要借力跃起登上山岗杀过来,可惜终究未能如愿。

    噗!

    这一次第二个追兵左腿中箭,惨叫一声栽倒在地,抱着大腿哀嚎起来。

    另一个肩膀中箭的追兵见到这一幕,简直既惊且怒,吓得目眦欲裂,于是果断的抛下同伴,转身就朝来的方向飞奔逃去。

    可惜鲁斯早就防着这一点,将弓箭往身后一背,便飞身下来山岗,其动作虽然不及猿猴灵活,但是也比大部分普通人敏捷的多。

    别忘了,鲁斯身上可是穿着重达二三十斤的装备呢。

    那追兵受到肩膀伤势影响,速度怎及马力全开的4级骑士?

    于是短短一分钟的功夫,猎人变成了猎物,没有跑出百步远,就被运动中拉弓上箭的鲁斯一箭射中背后,顿时栽倒在地,挣扎着爬不起来。

    从对方的凶狠就能看出非是善类,鲁斯自然没有留手,收起弓箭,手提着一只二尺多长的黑色棍子,靠近失去行动能力的目标。

    “死!”

    就在鲁斯靠近那人,准备检查对方情况的瞬间,那人竟然不顾伤痛的一手握着一只短小而锋利的匕首,朝着鲁斯大腿扎去。

    早就防着对方的鲁斯用黑棍狠狠一击,敲下了那把匕首,这汉子捂着扭曲肿大,几乎被打断的手腕哀嚎起来。鲁斯不再客气,黑棍往对方身上一捅。

    滋滋!蓝白电光闪现,就见这受了两箭还能行凶的汉子顿时口吐血沫,白眼一翻,晕死在那里。

    “活该!乖乖被我俘虏不好吗?非要受这活罪……”

    鲁斯不屑的啐了这家伙一句,然后又感叹道“主人这魔法道具真的好用,而且还便宜。”

    要知道在另一个世界的记忆里,活了二十三年的他也仅仅摸过两次跟魔法相关的物品,这还是因为他贵族身份的关系。

    就是因为他们这样偏僻领地的贵族阶层穷,而一切与魔法相关的存在都跟便宜二字没有关联。

    拖着彻底失去反抗能力的俘虏返回山岗那边,他没忘了,那里还有一个敌人等待他解决呢!

    回到山岗下,果然那个小腿中箭的追兵拖着伤腿,已经跑出了一段距离,全程做看客的车晨郑铭这时已经下了山岗,一个法术就将那家伙放翻。

    土著之中那个仆人打扮的青年也已经爬下山岗来,手里拿着一根枯枝,看着倒地之后还提着刀凶相毕露的追兵,在后面犹豫不决。

    “你这憨货,还不动手?”

    那书生爬了一半,见到大好时机被自己仆人浪费,顿时气得大叫起来。

    车晨倒是理解对方的犹豫,毕竟一个普通老百姓,就算面对已经受伤到底,失去大半战斗力的歹徒,多半也不敢操起拖把上前与其搏斗。

    不过理解归理解,他对这样的行为还是感到不屑。

    “就算你不敢上前,那么捡几块石头打他不会啊?那家伙行动不便,又一心想逃,只要拖到鲁斯回来就完了?”

    心里想着这些,脚上却没停下,一阵小跑,就追上了持刀瘸腿追兵那里。正好这时鲁斯也拖着不知死活的俘虏过来。

    地上的追兵色厉内荏的朝着鲁斯喊道

    “那汉子,俺乃大金国绿营兵,大队人马就在后面,你若放俺离去,俺便跟把总求情不杀你,反许你个总旗的告身,看你也是条汉子,一身武艺必定能得到上头的赏识,到时候当个将军也说不定,如何?”

    这追兵见鲁斯是众人之中最强壮的,一个人解决了他们两个,所以只向鲁斯说话。

    对方说的是类似现代河北一带的方言,在津门生活四年的车晨听得大致明白,顿时觉得好笑起来。

    大金果?别说大金果,就是大青果你也逃不掉,就这情况,还好意思跟我讲条件?

    就见他给鲁斯一个眼色,鲁斯二话不说回手拿过背上的弓箭,搭弓上箭,指着对方冷冷的说道

    “你是乖乖把刀放下,还是想要尝尝被射成人肉串儿的滋味?”

    面对敌人,鲁斯十分冷酷,作为中世纪环境生长的一名骑士,他深知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这句话的含义。

    见鲁斯脸色严肃,显然是不给他更好的选择,这人面上游移不定,考虑了再三,还是咬牙松手抛下了长刀。

    当啷一声长刀落地,汉子一脸颓色的认命道

    “要杀要刮悉听尊便,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呸!不过投了鞑子的狗贼,哪里称得上好汉二字?”

    这时那书生终于从山岗上爬了下来,听闻追兵的话,愤恨道。

    汉子脸上一红,不服输的吼道

    “俺李二郎当年也是为大明拼死作战过的军汉,可惜五个月不曾发饷,上司只顾贪墨,既然这满朝文武大人不给咱们活路,咱们也不必再为他卖命,于是大伙索性投了鞑子,当金国走狗也好比家里人饿死更好!”

    郑铭闻言既怜且恨,咬牙道

    “你倒是条汉子,可惜不得不死。不然对不住死在你手下那些汉家百姓的冤魂!”虽然不知道对方的大金国是哪个,但是自己站在汉人一方准没错。

    作为太阴法会里几大愤青之一,留学生涯中他没少受过老外的刁难,如果不是历史上大青果以野蛮征服文明,各种屠杀镇压,用文字狱和篡改历史来阉割种花文明,导致种花三百年沉沦,沦为殖民对象,现在那些黑的白的黄的各种老外怎么敢瞧不起种花人?要知道明朝时洋人来朝见也是要行三拜九叩大礼的,而到了乾隆年间就连跪也不肯了,大青果的忠臣们还给找借口说洋人没有膝盖骨,真真可笑之极。

    这边鲁斯怕的是对方困兽犹斗,不甘束手就擒认人处置,得到了主君的首肯,于是一箭贯穿了对方的胸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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