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马与砍杀大帝国 - 第七十五章 疑兵之计
天垂地阔,晚霞弥漫天际,如火如焚,瑰丽非常。
北庭里移得建河边,人声鼎沸,聚集着数千名髡发结辫的蛮夷胡人,女人们正在兴高采烈的准备食物,而地位较高的穿甲男人则是高举酒袋,恣意狂饮,大呼小叫。
就在女人们将吃食端上来,所有蛮夷男儿开始狼吞虎咽的时候,远处隆隆如天雷轰鸣声突然传来,并且越来越近,越来越响,地面开始上下震动,盛在容器中的食物开始上下跳动。
“快!快!是单于的军马来了,快去再拿些好酒,再准备多一些的吃食。”
一阵错愕过后,蛮夷中头发已经花白,有点见识的族长,立即就是大叫一声,并且吩咐族中女人准备更多的食物和酒。
经过老人一点醒,其余自幼牧马一直与马为伴的蛮夷,都是明白过来,知道这天颤地动的声势是由大量骑兵奔驰制造出来的,在北庭,谁能集结出一支数量如此多的骑兵部队,自然只能是北完部的首领,号称屠奢单于的沮渠屠奢了。
“是了,定然是单于大军得胜归来,路过我们玛纳斯部。”
“一定要将最好的酒水和牛羊肉给拿出来,这样单于下一次出外打战,就会带上我们玛纳斯部的勇士了。”
“快来,快来,列队迎接单于的军队。”
在一阵喧闹声后,这个依附于北完部,名叫玛纳斯的小部落中的大部分人都在道路上站得整齐,青壮挺胸抬头,装得很是威武的样子,而女人们则是端着盛满酒水和牛羊肉的器具,也是喜气洋洋的看着那掀起漫天风沙,狂飙而来的大军。
近了,近了,即便是在滚滚风沙中,但还是可以看清奔驰而来的那支骑兵是怎样的威武雄壮,所有的骑士都身材健硕,坐下战马均是高大敏捷,人马一体,宛如根根血肉铸就的利刃,马蹄翻飞,马刀雪亮,就像滚滚洪流,让人根本兴不起抵抗的念头。
果然不愧是伟大的屠奢单于麾下的骁骑,只是为什么他们还不减速,难道没有看到我们热情的迎接,不会啊,等等,为什么单于的骑兵们拿出了骑弓,而且还张弓搭箭了,他们要干什么?
处在迎接队伍最前方的玛纳斯部族长,眼睁睁的看着那支“单于军队”越来越近,眼睁睁的看着那支“单于”军队策马拉弓,最后眼睁睁的看着一大片如乌云般的箭雨向他袭来。
这位族长最后被百十支利箭钉死在地上,气绝的前一刻,他都是想不明白为什么“单于军队”,要袭击向来恭顺的自家部族。
自作聪明的玛纳斯部族长死了,而他的部族马上也就步他的后尘,在两三箭雨之下,毫无防备的玛纳斯部族人就有接近八成倒在血泊中,其余的散兵游勇,自然也是逃不掉,纷纷被所谓“单于大军”中的骑兵追上,成为雪亮锋利马刀下的亡魂。
近万骑兵全部出动,入狂潮般将这个玛纳斯小部落给淹没,而在军队后方一个小土坡上,一杆“李”字帅旗和一杆“汉”字军旗,迎风飞扬,发出犹如怒号般的声响,吸引了战旗下所立之人的目光。
李铮抬头看了看,犹如两条游龙般在朔风中飘扬的两面旗帜一眼后,对左右说道“诸君,我汉家的旗帜,时过百年后,再次飘扬在北庭都护府,诸位可是功不可没,我们一定会名留青史的。”
围着李铮的诸人,都是有些得意的轻笑起来,唯有心忧父亲安危的苏未央,还有一名身材高挺,面色冷峻的青年没有笑出来,他冷冷出言“我们还未取得任何值得称道的丰功伟绩,只能在史书上被一笔带过,要想像前人先辈那样勒石记功,还需多灭胡虏,所以攻陷轮台城才是当务之急,而不是一直袭击一些弱小的夷狄部落刷战绩,自欺欺人。”
说话的那冷峻青年名叫高霁,是张公瑾的外甥,是焉耆第一骑射高手,也是长水胡骑的统领,曾经射伤过北完部的第一射雕英雄八剌合骨,并且还很有统兵才能,曾经率领长水胡骑多次在骑战中击败北完骑兵,算得上是焉耆年轻一辈中的第一人。
所以这高霁极为心高气傲,对比他年龄小的李铮领导很是不服,不过这高霁不服归不服,但还是能以大局为重,没有任何挑起内斗的意思,只是经常性的跟李铮发发脾气,提一提反对意见,就比如这一次。
李铮两世为人,岂会与高霁置气,李铮不怒不恼,静静的看着沙陀兵的首领朱邪突欲带着几名俘虏向自己这边奔驰而来。
沙陀部又名处月,早些年也曾经降服于大汉帝国,在当时的北庭都护府定居,后来大汉帝国自身难保,要集中兵力,所以弃守北庭都护后,沙陀人还曾经当过很长一段时间北庭的主人,不过很快凶悍并且实力强大的北完部就越过金山,入侵北庭都护府,将沙陀部驱赶到双河,让无家可归的沙陀人只能重新依附于其它势力。
沙陀人可以说是与北完部有深仇大恨的,所以这一次跟随李铮出兵偷袭北庭腹地,沙陀人格外的积极,将族内最悍勇善战的两千人给派来听从李铮的领导和指挥。
李铮见沙陀人算是半个北庭居民,对北庭的风土人情很是熟悉,对自己的仇人北完部也很是了解,所以在穿过沙漠后,就让沙陀人来当向导和审问俘虏之人。
那沙陀骑兵首领朱邪突欲很快就来到李铮近前,然后立即下马,让随从带着被打的遍体鳞伤的几名俘虏来到李铮跟前,单膝跪地,指着一名奄奄一息的俘虏向李铮禀告道“统帅,此人是这玛纳斯部落的少族长,他交待的跟上一个铁弗部俘虏差不多,那轮台城现在的确是只有一万五千人驻守,不过其中装备着甲胄,骑矛和骑弓,拥有很强战斗力的弓骑和重骑只有五千,其余一万都是刚刚征募的牧民,现在轮台城的主将是沮渠屠奢老贼的小女婿统古乃。”
李铮听后点了点头,说道“事不过三,既然我们歼灭的三个部落的俘虏,都是交待出相同的情报,那么就证明这情报是正确的,而且无大的遗漏,我们可以行动了。”
李铮立即转头看向若有所思的高霁,下令道“高校尉,你和朱邪统领合兵一处,立即向蒲类海冲去。”
蒲类海自然不是真正的海了,在中亚这水源稀少之地,稍微大一点的湖就会被称为海,比如那图斯湖,也是可被叫为热海的,蒲类海的范围不到图斯湖的十分之一,但它却是风景无比秀丽,水草极为丰美之地,作为习惯住在帐篷中,住不惯房屋的游牧部族北完部,他们的王庭不设在北庭的中心轮台城,而是在天高地阔的蒲类海。
李铮这一次率军远袭北庭,主要的目标就是轮台城和蒲类海,轮台城内储存着北完部十几年累积的大量粮草甲胄等物资,如果被付之一炬,那么北完部很长一段时间就无法对外发动侵略了,而蒲类海则有屠奢单于和其手下高官宠将们的父母妻小,如果能够俘虏之,那么必然能让北完军投鼠忌器,再难兴兵攻伐焉耆和疏勒两地。
这两个目标的守备力量都不弱,轮台城已经探明有一万五千人驻守,而在更远的蒲类海,虽然还未侦探,但肯定守备力量也是不弱的,所以在高霁等人想来,两块都是硬骨头,当然应该捏紧拳头逐一去砸,哪有分兵分散力量,同时去对付两个目标的道理。
李铮见众人用疑惑不解或是蔑视的眼神看着自己,于是立即解释道“为将者要想获大胜,尤其不想取得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惨胜,那么就必须抓住和利用敌人一切的弱点,哪怕是一个很微小的弱点,你也可以加以利用,这轮台城的弱点不是其他,就是这主将统古乃。”
“初看上去那统古乃没有任何的问题,他是沮渠屠奢的小女婿,年纪轻轻就是万骑长,地位崇高,深得沮渠屠奢信任,绝不会做通敌叛变之事,而且年少有为,立过许多军功,熟悉战阵之道,的确看上去是极为适合留守大本营之人。”
“但他有一个致命弱点,那就是他是奴隶出生,原本只是一名在北完部中低贱的奴兵,因为军功,得到屠奢单于的赏识,才被提拔并让小女儿嫁给他的,诸位应当知道这毫无根基之人,突然被提拔上来后,将会遭受原本的北完部贵族多少的嫉恨,刁难和嘲讽,这统古乃必定在北完部中过得是极为小心翼翼,谨小慎微,一点纰漏都不敢出的。”
“如果这时我让一支军队携带全军的旗帜伪装为主力直奔向蒲类海,你们说统古乃会不会派兵追击,答案是肯定会的,因为已经在北完部内被孤立的他,如果见死不救,任由蒲类海的王庭被攻击,屠奢单于的亲人,或是其它北完部高层人物的亲朋有所损伤的话,那么统古乃就必定是会成为众矢之的,即便是有屠奢单于保护,他也再难在北完部中立足了。”
“那统古乃是聪明人,自然是会想到自己见死不救可怕后果的,所以只要我军的疑兵伪装的像一点,统古乃就一定是会派出城中最精悍军队追击的,哪怕最后没有追上堵截到袭击蒲类海的我军,又或是统古乃料到蒲类海那边会向东面北完部防备秃发部的驻守部队求援,但他也必须派,而且必须派出最强悍的部队,到时,这只剩老弱和新兵驻守的轮台城对于我们来说,不就是小菜一碟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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